收买裁判不算操纵比赛? 足协被批包庇涉案队 | ||||||||
2013年02月20日 17:00: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3年前快刀斩乱麻勒令广药与谢菲联降级,3年后开出的最终罚单却只是扣6分外加罚款,张剑上任后做出的第一件大事,就被普遍认为出手太软。实际上,由于足协在掌握了一定案情的情况下迅速修改了处罚条例,此番没有勒令任何球队降级,倒也符合规则,只是,大量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涉案情节都被忽略,尤其是大批贿赂裁判以控制比赛的俱乐部都只是被轻描淡写罚了点款,这却是处罚结果中的一个致命缺陷。 疑问1 收买裁判不算操纵比赛? 本次受罚的12家俱乐部中,有8家被取消当年成绩,其中3家被扣分并罚款,另外5家由于已不存在,扣分和罚款均无从提起,只能对个人进行处罚。还有4家俱乐部,只是被罚了款。其间的差别在于,足协认定泰达等8家俱乐部“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而在开给鲁能、亚泰、舜天、建业的罚单中,却并未提到“操纵比赛”,甚至也没有提及“为谋取不正当成绩”,只是说,他们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足协规定。 从受罚俱乐部的动机和足协最终处罚的结果来看,“违反足协规定”显然不能与“操纵比赛”画等号。但到底何为“违反足协规定”,纪委会在罚单中却半遮半掩,不肯说明。按照惯例,足协在对联赛中严重违纪的教练、球员进行处罚时,都会详细说明,他们是在哪场比赛的哪一时间点,对对方球员或裁判做出了什么样的违纪行为,而这次,在如此重大的处罚中,足协却惜字如金。含混之中,必有猫腻,一年前的扫赌打黑案审判已经表明,很多俱乐部“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足协规定”,绝不是逢年过节向足协官员送礼这么简单,实际上,他们就是在收买裁判,以达到操纵比赛的目的。 疑问2 法院判罚不是处罚依据? 与3年前处罚广药和谢菲联不同,由于扫赌打黑案范围不断扩大,足协也采取了谨慎态度,一再表明要以司法机关的认定作为行业处罚的依据,而不能仅凭媒体报道,就妄下结论。这确实不失严谨,只是,在外界对宣判内容并不十分掌握的情况下,中央级媒体披露的信息,依然可以被公众视为具有效力的权威发布。而根据新华社在去年2月16日的报道,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陆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万元,黄俊杰先后20余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8万、港币10万元,周伟新先后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万大雪先后11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 4名裁判均被判定,为相关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前年12月20日,新华社已经详尽披露了黄俊杰的涉案情节:先后20次收受亚泰、建业、舜天、宏登、金德、力帆6家俱乐部和周伟新的贿赂,金额刚好是148万人民币、10万港币。“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黄俊杰从长春亚泰俱乐部多次收受贿赂,亚泰在某些比赛前要求照顾,一旦他执法的场次亚泰队获胜或者打平,他可以收到‘红包’,平一场5万元,胜一场5万至10万元。其中,亚泰队7胜3平,一共给了黄俊杰人民币64万元……”其余裁判的问题也都雷同,“使其违反足协规定”的,大多是俱乐部。 黑哨曾是中国足球的一颗毒瘤,扫赌打黑风暴中,陆俊、黄俊杰等黑哨也已受到法律制裁。现在,足协居然将俱乐部收买裁判的行为与“操纵比赛”割裂开来,涉案俱乐部竟然只被罚款,且数额不及一场赢球奖金,足协此举,无异于包庇、纵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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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国网-半岛晨报 作者: 隋海涛 编辑: 曹一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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