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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率先实现农村游泳设施全覆盖
2013年03月07日 11:03: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地处江南水乡海宁的农村孩子,不再担心无处游泳了,因为在他们的家门口,建起了游泳池,并有了专门的教练指导和救生员看护。

  近年来,海宁市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资源共享”原则,投资600多万元,在8个镇和马桥街道建造了9个拆装式游泳池,实现农村游泳设施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施“潮乡少儿习泳”项目。2011年,海宁市共培训青少年2000余名。去年8月24日,浙江省全民健身拆装式游泳池建设参观现场会在海宁市召开,吸引来自全省11个地市的近100名体育系统负责人现场学习取经。

  政府买单造泳池

  “潮乡少儿习泳”是项民心工程,为了将这项民心工程做得尽善尽美,海宁市体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听取意见。从而,确定采购建设成本节约、小型便民、安全卫生的拆装式游泳池。

  为了推广拆装式游泳池,海宁市体育局对8个镇和马桥街道进行逐一走访,与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文体站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听取意见、建议。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负责人赴江苏省江阴市实地考察游泳设备生产厂商,学习江阴市推广乡镇游泳池经验,并赴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考察拆装式游泳池建设项目。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海宁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潮乡少儿习泳项目的实施意见》,成立“潮乡少儿习泳”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制定2011年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验收合格的镇(街道)游泳池按购置价的70%给予财政专项补助。此外,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潮乡少儿习泳项目,扎实推进镇(街道)游泳设施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镇级土建式游泳池(馆)建设工程,在“十二五”期末全市各镇(街道)实现土建式游泳池(馆)建设全覆盖。市财政对以镇(街道)为主体建设游泳池(馆)按建筑安装、设备工程实际投资额(以审计为准,不含土地资金)的40%实施补助。

  市财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分两批采购了9套拆装式游泳池,各镇、马桥街道充分利用学校、文体活动中心及时启动拆装式游泳池安装和附属用房建设,按游泳场所开放标准完成更衣室、淋浴房和水处理系统设备室等游泳池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组织中标企业、各镇(街道)按照招标标准加班加点开展安装建设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毕,并进行调试运行,实现了农村拆装式游泳池全覆盖。

  培训学员普及游泳

  为了保证拆装式游泳池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海宁市镇(街道)拆装式游泳池采购合同》及有关文件约定,海宁市体育局组织各镇(街道)、市卫生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等单位人员组成专家小组,对9个安装完毕的拆装式游泳池进行严格的评估验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服务商按要求进行整改,经专家小组评定,所有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此外,还聘请省资深教员授课,成功举办两期游泳初级救生员、教员培(复)训班,系统学习救生知识和游泳教学方法,并进行游泳救生、教学上岗实践培训。2011年共培训69人;2012年共培训93人。在此基础上,今年,海宁市体育局、教育局联合举办教师岗位培训,将游泳作为教师再继续教育内容,全市102名教师系统学习游泳健身、游泳教学、救生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考核,壮大了全市游泳救生员、教练员队伍,为“潮乡少儿习泳”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人才保证。

  市游泳馆及各镇、马桥街道充分利用游泳设施,广泛开展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的游泳技能培训,无论地域、户籍,只要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享受“潮乡少儿习泳”项目带来的实惠。2011年,共培训青少年2000余名,接待游泳健身10万余人次(含市游泳馆);2012年培训青少年5000余名,其中市区游泳场所3000多名,镇(街道)游泳场所2000多名,接待游泳健身15万余人次(含市游泳馆)。同时建立完善竞赛制度,将游泳纳入年度体育竞赛计划,检验培训效果,选拔青少年游泳体育后备人才,提升海宁游泳竞技水平。

  泳池开放两年零事故

  泳池建好了,收费贵吗?9个游泳池实行统一收费标准,作为政府公益性项目,对外开放收费远低于市区同类场所。此外,海宁市体育局还指导镇(街道)出台游泳池运营方案,落实管理人员,办理卫生许可证,制定游泳池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收费标准公示板并悬挂在显著位置。联合市教育局、海宁日报社和海宁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为泳池开放、培训招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海宁市体育局与市卫生监督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多次联合召开全市游泳场所负责人会议,传达省、嘉兴市游泳场所安全卫生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全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和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对游泳场所管理实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所有游泳场所备案台账,对所有开放的游泳场所名单进行梳理,要求各游泳场所填写《危险性大体育经营活动项目备案表》和签订《游泳场所安全卫生开放承诺书》,并办理公众责任险。两年来,“潮乡少儿习泳”项目游泳场所实现零事故。

  海宁市体育局会同市卫生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大检查,不定期对市游泳馆、镇(街道)拆装式游泳池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各游泳场所安全卫生运营日常监管工作、水上救生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各类游泳培训规范情况以及游泳场所安全卫生开放情况进行验收。对违反《全民健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来源: 体坛报  作者: 谢福成  编辑: 曹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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