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奢侈税+苛刻限制引援 巨头扎堆潮恐难再现 | ||||||||
2013年04月18日 14:58: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2011年夏联盟陷入停摆状态,跟超级球星抱团潮出现,小市场球队发展举步维艰有很大关系。2011年11月底,新版劳资协议出炉,能看出,这份协议,对那些喜欢砸钱的球队做出了极大的限制。 两年的缓冲期已过,从2013-14赛季开始,新版劳资协议将正式发挥其最大作用,超级奢侈税的执行,加上其他限制性的条款双管齐下,极有可能会终结巨头时代。 新版劳资协议终结巨头时代的首要武器就是超级奢侈税,你看: 2005年版:征收比例1比1,超起征点2000万美元缴纳2000万美元奢侈税。对于湖人这种财大气粗的球队而言,2000万美元只是毛毛雨,他们乐于用这2000万美元去换取总冠军奖杯、巨大的商业利益。 2011年版:分级奢侈税,每500万一级,比例分别是分别是1比1.5、1比1.75、1比2.5、1比3.25。再往上,每超过500万,税率增加0.5。假如某支球队薪金总额超奢侈税起征点2500万,那他们需要缴纳超过6000万美元奢侈税(每个级别分别缴纳750万、875万、1250万、1625万、1875万)。 缴纳6000万+仍有球队不眨眼?继续看,2005版的劳资协议在奢侈税征收方案上并无其他附加限制,而新版却加了这样一条规定:如果某队在(从2011-12赛季开始算起)连续5个赛季中的4年薪金总额都超过奢侈税线,那么奢侈税征收比例在原有税率上再加征1(比如说,某支球队超出了奢侈税线500万-1000万,原有税率是超1罚1.75,但作为累犯球队,它的税率将是超1罚2.75)。这样的比例,就连手中攥着几十亿美元转播合同的湖人都吃不消。 除了用超级奢侈税威慑那些喜欢砸钱囤积球星的球队,2011版劳资协议还在限制引援上做了苛刻的规定,这一点,在2005版的劳资协议中也是看不到的。 比如: a.薪金总额超过奢侈税起征点的球队不能使用双年特例(首年年薪190万美元)。 b.可以使用中产,但只是一个迷你中产(合同长度最长3年,首年年薪300万)。而那些未超过起征点的球队可以开出最长4年,年薪500万的中产合同。 c.从2013-14赛季起,薪金总额超过奢侈税起征点400万美元的球队无法使用先签后换,如湖人先签后换纳什这样的交易将不会再出现。 这些条款,基本上便堵死了拥有多巨头的球队再引进强援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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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易体育 作者: SK 编辑: 陈海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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