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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馆又多一道“安全锁”
2013年06月27日 15:23: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夏季来临,游泳的人越来越多,每年游泳场馆的安全、卫生情况都会成为社会的焦点话题。今年,随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下发,游泳场馆多了一道“安全锁”。

  今天,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浙江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规范和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工作展开讨论。

  在5月初,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个部门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4个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其中游泳高居榜首,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和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三个项目紧随其后。另外,明确规定,只要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市场主体,不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以前游泳场办出卫生行政许可证以后,就能注册营业执照,只要在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就可以。但是现在要依法向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只有获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去工商注册,否则就会受到行政处罚。这为夏季游泳场馆的安全问题又增加一道‘安全锁’。”浙江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处长王苗永解释道,而座谈会的目的就是,如何更好地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布前,已经开展目录中所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目录公布后的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许可。而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已拥有不同规模的游泳场馆800多家,也就是说,在11月1日前,这800余处游泳场馆要完成申请游泳场所的行政许可。此外,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和宣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其他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也要同期推进,完成半年期过渡衔接工作。

来源: 体坛报  作者:  编辑: 曹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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