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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颁布,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2020-12-01 16:37:37 来源:体坛报 记者 王宇怀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但仍存在公共体育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办法,以加快我省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与管理。那么《办法》施行后将为我省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体育福利”?

  每周开放时间翻倍

  鼓励学校敞开大门

  “开放时间”“如何收费”是经常参与健身的群体最为关注的两项问题。“在开放时间上,办法是进行大幅度延时。”省体育局群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除举办赛事以及维修保养和季节性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外,公共体育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平均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而在《办法》中,这两个时长分别被延长至不少于70小时和不少于12小时。“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公共体育设施以免费开放为一般原则,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的,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实行低收费开放。”

  “《办法》的发布时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利好。”绍兴市奥体中心副主任尹铁雄坦言,目前,不少体育场馆开放的时间与市民的上班时间存在一定重叠,不少市民下班后来健身,可利用的时间却所剩不多,大幅度延长开放时间将有效化解这一矛盾,从而激发市民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情。

  《办法》对促进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也作了补充规定,公办学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以及晚间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加强管理与服务

  体育部门做好“店小二”

  除了破解“供需”矛盾外,《办法》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加强数字化建设、建立公示服务制度、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等措施从而提升服务水平。

  记者从省体育局群体处了解到,今年省体育局联合省委改革办、跑改办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共体育场馆要实现群众健身更加便利化、场馆运营更加智慧化、便民服务更加人性化、服务供给更加特色化、运营管理更加专业化,并部署全省119个公共体育场馆全面推进服务提升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快捷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提升、公益服务提升、智慧场馆提升4项计划。

  同时,为了满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群体健身的需求,围绕“科学健身找谁指导”问题,省体育局正准备研究制订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群众身边科学健身中的作用。

标签: 编辑:陈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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