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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份《实施意见》高质量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建设
到2025年,我省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
2021-06-24 15:08:23 来源:体坛报 记者 李笑莹

  6月22日,省体育总会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全省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我省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促进体育行政管理与体育组织治理的有效衔接。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省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全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在乡镇(街道)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0000个,3A级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65%以上;省、市、县(市、区)三级体育总会机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县(市、区)“1+25”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乡镇(街道)“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8个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体育社会组织活力要显著提升,年度赛事活动达到3万场(次)以上,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指数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同时,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水平普遍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制度,社会捐助形成常态,省、市两级体育社会组织三分之一以上达到实体化建设标准。

  在体育社会组织基础建设方面,我省将坚持为民服务,注重为各级体育总会赋职赋能,并明确体育社会组织的五大工作目标任务.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实体化建设,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并重点培育基层和行业体育社会组织,主动融入长三角体育联动工作机制。

  在加强队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监管方面,要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数字化管理和服务系统。此外还将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督导制、试点推广公开征召(聘)制、推广秘书长专职化制度、推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

  在体育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保障方面,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激励政策,包括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过程监管和评估制度、实行争先创优的激励政策等。建立志愿者激励政策,建立诚信评价激励政策,讲好体育社会组织故事,不断扩大体育项目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此外,我省在全国首推《浙江省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指数评估标准》,从体育社团基本条件、治理结构、活动开展、绩效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等要素的测评为依据,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年度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体育社会组织评先激励的依据,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探索建立赛事活动品牌培育评估机制,制订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品牌赛事活动培育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

  省体育总会秘书长王苗永表示,新时代对体育社团功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要提升体育行政管理与体育组织治理的有效衔接。

  

标签:社会组织;体育;激励政策;民政部门;体育社团;体育组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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