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绍兴市体育局、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起,绍兴将设立每年2000万元的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这也是绍兴为扶持和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市场供给主体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根据《绍兴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一年2000万元的引导资金将重点扶持对绍兴市体育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性和引导性较强的项目,主要用于全市重点支持的运动休闲项目、先进体育用品、体育品牌赛事、体育健身服务以及体育相关产业等。
根据评审入围的全市20大体育品牌赛事,最多可补助80~100万元;主办(承办或执行运营)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予以实际总投入10%以内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被评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称号的单位,分别予以20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或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单位,予以5万元奖励。
据介绍,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给体育产业项目以资金扶持,各区、县(市)对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应按1∶1比例同步给予扶持。据悉,这笔专项资金试行期为3年,原则上每年3月30日前向市体育局提出上一年项目资金奖励补助申请,项目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种形式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