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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助力
台州开展精准帮扶,为体育企业纾困解难
2020-04-09 04:59:42 来源:体坛报 通讯员 管林杰

  日前,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疫情纾困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体育企业,以及积极应对疫情、创新体育产业业态的项目均可申报。

  台州体育企业申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据了解,此次疫情纾困类补助分为损失补助和创新补助。根据《通知》要求,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申报损失补助类的单位,体育服务业损失不低于100万元,体育制造业损失不低于200万元;申报创新补助类的单位,体育服务业损失不低于80万元,体育制造业损失不低于160万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申报主体须于2019年底前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已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在疫情发生(2020年1月24日)前,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损失的20%。同时,申报单位对其疫情损失以及疫情期间创新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申报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以前年度获得过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资助,但所申报项目尚未通过完工验收,同一个项目重复申报等情况,将不在此次申报对象行列。

  那么,申报材料又有哪些要求?

  除了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申报企业还需提供2018和2019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疫情损失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自救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疫情期间创新体育产业业态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如何申报,流程如下: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体育部门体育产业职能科室,市属单位(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市体育产业联合会会员单位)申报项目,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处;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把关、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并于4月20日前将择优推选的项目材料汇总后报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处;市级评审。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推荐申报的疫情纾困类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建议方案,报中心党组会议审定;省局备案。对拟入库的疫情纾困类项目,将在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审核后确定的补助情况,报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疫情纾困类”项目实行限数申报。综合考虑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和各县(市、区)体育产业工作情况,确定市级、各县(市、区)申报数量为:市级2项(包括集聚区1项)、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各1项。拥有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浙江省运动休闲小镇培育单位的县(市、区)、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19)》的赛事活动的所在县(市、区)可按基地(小镇)和赛事的数量增加相应申报数量(2020年度市级可增报1项、临海可增报1项、温岭可增报1项、仙居可增报1项、三门可增报1项)。

标签:申报;体育产业;疫情;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发展资金;台州市;体育企业;项目库;补助 编辑:陈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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