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国田径协会发表声明称:“针对近日某公众号拟提议成立所谓‘中国马拉松运动协会’一事中,中国田径协会对此事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任何‘中国马拉松运动协会’的筹备工作。”
图片来源:中国田径协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条第六款,“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中国田径协会是国际田联、亚田联及相应国际和地区田径组织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田径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对擅自使用“中国马拉松”等字样从事违规、违法事件的行为,中国田径协会将依法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