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了《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趋势,《指南》在服务老年健身群体、完善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明确举措。
《指南》围绕心肺类、力量类、平衡类、律动训练类和柔韧拉伸类等功能训练,引导各地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
其中提到,适用于指导社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公共场所老年人健身器材的配置,所配置器材适用于60岁以上、具有自主行为能力,适合体育健身运动的人群;明确器材应结合老年人身体特点,具有运动轻缓、操作简便、负荷适宜、可及时中止运动等特点。器材配置要遵循多样化原则;同时,应满足多人参与、互动交流需求,激发老年人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其实在浙江,部分社区已经进行了健身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和建设。绍兴越城“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的银龄悦动空间,作为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打造的运动场所,配置了适老适残智能训练器材、垂直律动沙发等设备,进行了适老化改造;绍兴沥海街道体育公园添置了包括智能双位太极揉推器、智能双位椭圆机等一批新器材,具有数字显示屏,还可通过App关注运动数据;嘉兴南湖区东栅街道云东社区“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按照不同社区的人口结构、场地条件,合理配置适老化健身器材。
此外,健身场所的器材在功能上有一定的多样性。如缙云县百姓健身房,对城市和农村百姓健身房的有氧器械、力量器械等都有相应配置要求,能为老年人提供多种锻炼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