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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新政为“活下去”提供更多方式
2024-01-10 10:27:07 来源: 体坛报 谢嘉伟

  新年伊始,中国足协关于职业俱乐部政策调整的文件引爆中国足坛,对此次政策调整各项条款的分析、辩论声音也一直不休。其中,大部分声音对于重新开放俱乐部对球队冠名这一条款尤为关注。

  近几年来,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生存状况不佳,各级联赛共近50家俱乐部从职业足球版图上消失,“活下去”成为不少职业俱乐部之间的共识。球队可获得冠名合作后,不少俱乐部能得以缓解资金困难,进一步改善生存状况,保证联赛的健康推进。

  不过,关于冠名新政中,一条细则引起热议,即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语)的冠名。“球队冠名不能出现股东名字,那股东为什么要投资足球。”成为主要争议点。

  实际上,中国足球现如今的定位,处于救市,而非发展。仔细梳理此番足协冠名新政,“股东不可冠名”的规定,可以看作是足协在倡导各俱乐部,还是要力求在自身股东方之外,寻求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争取实现“强强联合”。如此便不难发现,新政策不仅聚焦俱乐部“活下去”这一主要矛盾,还为俱乐部未来“活得好”提供两点期待。

  一方面,开放冠名必然给各俱乐部带来一笔收益,对于一些大俱乐部而言,开放球队冠名,实际上等同于提供了与大赞助商进一步深度合作的一个桥梁。不光是球队名称,在队服广告、主场广告等露出点,俱乐部或赞助商可以实现“打包买卖”。

  另一方面,像诸如梅州客家、南通支云,乃至一些中甲、中乙俱乐部,开放冠名也让这些俱乐部多了一条谋生之路。这些俱乐部可以通过吸引一些其当地相对体量不大的民营资本,在现阶段无力注资收购俱乐部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球队冠名的方式,从而介入职业足球。对于企业来说,一来投入金额不大,并且可借助足球实现品牌宣传,二来可以通过球队冠名方式,以一个过渡期的状态,提前摸底职业联赛。而俱乐部也可以通过冠名商到股东的流转,形成良性循环

  对于当前的中国足球来说,让俱乐部先“活下来”,是谈论一系列重大命题的先决条件。此次足协关于冠名权的相关政策,不仅给困境中的俱乐部注入生机和希望,也给一些俱乐部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可能。


标签: 编辑: 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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