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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相关举措才能让中国足球“药到病除”
2024-04-01 11:17:32 来源: 体坛报

  上周,中国足坛反腐的陈戌源、李铁等重要人物的大案要案开庭,成为广大球迷以及各大媒体的关注中心。就在李铁案开庭当天,中国足球协会向社会发布了聘请足球社会监督员的通告。通告内容中指出,此举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足球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足球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此次通告还给出了“聘请范围”:面向全国新闻媒体、球迷组织;面向足球职业联赛赛区所在城市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代表、人大和政协代表。

  对于一直以来关心关注中国足球发展的人们来说,在中国足坛历经一系列“假赌黑”反腐风暴之后,足协此举无疑是释放出未来中国足球坚定朝向清朗发展的积极信号,这一举措也为当前处于“多事之秋”的中国足球正本清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通告中,虽然足协给出了聘请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职责等,但从细则来看其各条款还是较为笼统,虽然不否认足协在正式聘请的选拔环节肯定会有更加细致的考核标准,但对于当前缺乏信任度的中国足坛来说,如果届时不将这些考核细则以及被聘请人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恐怕之后还是将掀起舆论风波。

  另一方面,对于今后成为监督员的人,当然也要有一套其在任期间的考核评判办法,来确保其在监督工作中不能与当地足协、俱乐部、球队赞助商等有利益关系,同时要本着对足球发展的责任心积极开展工作,监督环节不能“走过场”,更不能“不在场”,更重要的是要对那些履责能力不足、履责态度不端正的监督员及时进行解聘、更换。这样才能真正让社会监督者发挥其应有影响力的同时,防止其日后“变质”,起到反效果。

  设立监督员,其根本目的是真正把足协的工作放到阳光下,接受全社会的检验与监督。以此打消球迷质疑,为中国足球重新建立信任基础。不过,作为一项创新之举,这一开创性做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这样才能真正让设立社会监督员的良好初衷落地见效。


标签: 编辑: 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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