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6 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正式启动创建工作。未来 4 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成5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100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以此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据悉,本次评选将以组织领导有力、全民健身规划科学完备、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参与广泛和激励措施到位等8个方面考察,意在鼓励参加评选的市、县能够全面达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规定目标,并力争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同时,评选时也会充分尊重各地的改革创新做法,将创新性特色指标考虑在内。未来评选中将会阶段性进行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0个左右的模范市和20个左右的模范县(市、区)评选。
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评审周期为一年,达到要求的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市、区)可于今年9月末前向省级体育部门提出申请,并由省级体育部门向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将组建评审专家库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