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26日,第45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在湖州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这是《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的首项省级赛事。
“我又有一级运动员称号了!”在男子15岁以上组200米混合泳决赛中以2分04秒44夺冠的陈禺竹开心地说。他的成绩已达运动健将标准,不久后待公示结束将被授予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并收到电子证书。
日前,浙江省体育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今年1月15日起施行。叶诗文的启蒙教练魏巍认为,授予方式的调整不会带来太大影响,“浙江青少年游泳水平在不断提高,达到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标准并不是难事。”“‘迎春杯’不只是对孩子们冬训成果的检验,也是对教练、赛事体系以及新的管理办法的考核。”潘展乐的启蒙教练、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游泳教练王士透露,目前已有不少小选手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我认为这是非常人性化的调整,现在我们处于数字化时代,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也与时俱进。”
截至1月25日,本届“迎春杯”已有1715人次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3081人次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469人次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其中13人达运动健将标准。比赛结束后30日内,省体育局应当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