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自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以来,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开展,丰富了群众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有力地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但随着赛事数量大量的增加,个别赛事也出现了违规办赛、消极比赛、虚报信息等不良现象。该《办法》就是为了解决当前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制度不健全、办赛参赛不规范、监管手段不完善、执法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办法》共7章47条,明确了立法依据、基本概念及相关原则,就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管理主体、申办和审批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方、参与方及其他人员相关权利义务做了界定,对赛事活动组织的基本程序、赛事活动参与人员的行为准则做了要求。
“原本是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来服务和管理体育赛事的,但是数目繁多、内容交叉,效力位阶较低,有必要进行整合完善,制定部门规章。”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推进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4章明确指出,体育部门将设立体育赛事活动专项资金,通过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地方体育部门经过评估可以将其中社会效益好、影响力大的体育赛事活动列入《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