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为期两天的《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在杭州开班,来自全省体育部门、单项运动协会及省内体育赛事承办企业的200余人参加,用专题学习、现场交流分享的方式共同探讨了关于省内体育赛事监督管理的现状与未来。
自今年2月1日以来,《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3个多月。理论投入实际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具体问题?各地对《办法》的理解与运用又如何?在此次培训上,这些萦绕不少人的困惑得到了解答。
针对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与对法规的理解不到位,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卢旺忠对《办法》做了详细解读,二十二条具体规定被归纳为了6个方面,让“学员们”茅塞顿开。他表示,取消行政审批不代表体育部门不再管赛,相反,放开了赛事承办的准入门槛,方便了市场的同时也对体育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办法》的出台是放管服在体育领域的延伸,要在‘放’上做减法,在‘管’和‘服’上做加法。”
卢旺忠认为,要发挥好《办法》的作用,必须凸显各级体育部门赛事组织的主体责任,调整权利清单,建立健全赛事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地方赛事规范标准,以及加强对赛事的协调服务。接下来,省局将联合多部门,编制赛事指南,增加对体育赛事事中事后服务与监管的具体举措,为各地提供样板。
除了听取权威解读,与会者还现场观看并学习了如何在省体育赛事信息公告平台发布体育赛事信息的实际操作。今天,培训班还将迎来由上海体育大学黄海燕教授主讲的关于上海市体育赛事服务监管的经验分享,以及来自临海市体育局、柯桥区教育局、海宁市体育局和淳安县体育局4家单位的现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