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研究证明,有规律的运动对心脏病有积极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建议,心脏病患者运动应遵循“1、3、5”原则。
“1”指运动时的心率不超过170减去年龄数。运动处方通常包括运动强度、频率、时间和类型等方面。拿运动强度来说,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心肺功能测定结果,制订一个“靶心率”,即运动时所要达到的心率。但一般来说,运动时的心率不超过170减去年龄数。此外,运动前后要数脉搏,以运动后增加不超过20次/分钟为宜。
“3”指每天步行约3000米,时间在30分钟左右。一般情况下,运动要定量,避免运动强度过小或过大。很多时候,心脏病患者刚开始运动时,也许仅能维持5-10分钟,随着心功能的恢复,运动时间会慢慢延长到30分钟或更久。临床上认为,合适的运动量应是运动后微微出汗、呼吸略快但感觉舒畅,无明显疲劳感,第二天睡醒后心率仍然稳定。
“5”指初始运动每周不超过5天。最开始的时候,依据个人情况,每周活动最好别超过5天,随后可增加至每天都活动。大家要将运动变成生活中的固定环节,就好像吃饭一样。要知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效果,可能比干坐着不动更糟糕。
还需要提醒的是,心脏病患者一旦开始运动后,应该密切关注身体反应,如果运动后次日早晨感觉疲劳,运动中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异常、运动能力出现下降、因呼吸急促而不能自由交谈、面色苍白等应马上停止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运动计划。另外,心脏病患者参加运动锻炼是有一定危险的,运动量、次数、时间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量体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