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浙江在线体育频道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优势,及时宣传报道好我省体育系统的新闻信息,强化新闻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提升体育领域新闻信息的议题设置能力,经研究,决定由各地市县(区)体育(文体)局推荐,经考核合格,组建浙江在线体育频道通讯员(以下简称“通讯员”)队伍,制定体育频道通讯员管理办法。
一、通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改革和发展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原则上,通讯员所提供的稿件及信息应经过所在单位认可。
二、通讯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顾全大局,坚持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保证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弘扬正能量。
三、通讯员需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思维敏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并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上报新闻稿件、照片及影像资料,撰稿、投稿踊跃。
四、浙江在线体育频道每年将对各地上报推荐的通讯员进行审核、培训,通讯员需积极参加学习及培训活动。通讯员培训审核结果将在浙江在线体育频道内进行公示,并发放相关证件。若有通讯员在聘期内未能履行通讯员职责或离开所在岗位,浙江在线体育频道也将进行公示,并收回证件。
五、根据通讯员发稿的数量和质量,浙江在线体育频道将会同省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开展体育通讯员的年度评优工作,评优结果及时向各地通报。
六、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将由浙江在线函告相关单位,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因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至浙江在线体育频道备案。
七、因条件所限,浙江在线体育频道暂不为通讯员提供工作设备,通讯员所使用的采写、摄影等设备,由所在单位提供或自行解决。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在线体育频道负责解释。
浙江在线体育频道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