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赛事活动信用管理,严重失信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
作为体育赛事主体失信“黑名单”概念的率先提出者,我省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四个月过去了,期间又恰逢全年赛事最为集中的春季赛事潮,如今是否有赛事承办主体进入了“黑名单”?《办法》的实施具体情况又如何呢?
“黑名单”暂空
目前进入全面普法阶段
作为赛事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浙江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悄然“挂”上了不少赛事信息。记者打开网站发现,截止昨日,从2月开赛的“第38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到年末的FIVB女子排球俱乐部世界锦标赛,共77项赛事信息出现在了平台上。其中,不少办赛方提前几个月就将赛事信息挂上了平台,这远超过了《办法》中规定的“提前20天公开赛事信息”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主页上并未出现“黑名单”。记者从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原因有二。其一,四个月时间里,各赛事主体办赛规范,并没有出现较大违规,这与我省良好的赛事承办基础有直接关系。其二,由于《办法》实施时间尚短,作为处罚主体的各级体育部门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力度的同时,也正积极谋划如何合理实施处罚。此外,社会办赛主体对新规仍处在学习和摸索阶段。
事实上,在前不久的全省《办法》专题培训班上,省内多家体育部门已经在向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承办主体进行“普法”。“《办法》实施后,我们第一时间通知了各级协会和他们的会员单位,力争用最快的时间让社会上的主体都能学习了解新规。”海宁市体育局体育科科长高力告诉记者,在全面深刻推广新规后,体育部门将“动真格”,对违规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拉入赛事“黑名单”。
体育部门调转车头
社会力量积极响应
新规的实施,要求体育部门在“放”上减法,在“管服”上做加法。体育部门从赛事的大包大揽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与指导服务。
为新规的实施做好铺垫,临海市体育局在协助活动赛事举办方面,建立市场化的“赛事组委会”和政府性的“协调办公室”,由社会力量办赛,职能部门牵头协调,并有效指导赛事各方面,体现了《办法》背后,放管服改革的实质。
新规实施以来,社会力量办赛更加放开手脚。温州百慕达体育董事长林忠义最近正在和当地体育部门对接赛事承接,像这样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的赛事活动变得更具吸引力,百慕大不仅能从体育部门得到补助,更能在办赛的各个方面将得到体育部门的服务,比如专业裁判队伍、赛事策划建议等。
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卢旺忠表示,随着新规在全省的普及,接下来各级体育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对赛事承办的指导与服务,同时加强监督力度,用好“黑名单”的威慑力。体育赛事市场的良性运作,也将吸引更多主体投身体育事业发展,增添体育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