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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健身时尚不再成为“健身之殇”
2019-12-26 09:24:36 来源:体坛报 记者 陆一帅

  私教离职了想退卡,买了2年的健身卡没用到1年健身房就关门了……诸如此类的“健身之殇”对于健身爱好者来说颇为常见。但明年1月1日起,这些健身“雷区”将被逐一扫清。

  近日,杭州市体育局通过内部讨论、市场调研走访、社会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先行推出《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这也意味着健身消费者常年遇到的“钱难退”“理难讲”的困境即将破解。

  消费者、健身房各自得益

  郑女士今年3月和6月分别购买了杭州某知名健身机构价值28700元的私教课,却遇到频繁更换教练,甚至教练集体离职的情况。令郑女士感到无奈的是,由于当时没有细看合同,导致投诉无门,吃了哑巴亏。

  对于这样的雷区,示范文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更多的考虑,成为消费者的“扫雷器”。“既要避免繁文缛节,又要对健身机构和消费者主要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示范文本主要有10个条款。”杭州市体育局法律顾问乐淳表示。在乐淳看来,示范文本主要对购买的内容进行了明确,针对私教服务进行约定,对因健康问题产生的退卡、延期问题以及转卡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健身机构的苦衷,示范文本也同样赋予了企业保护自身的权利。示范文本指出,健身机构有权制止并做出警告,有权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消费者连续多次行为被制止,或者是公安机关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合同内剩余期限,健身机构有权单方解除,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也保护了健身期内其他的会员可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享受会员服务。

  把纠纷规避在签订合同前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健身房投诉已超越网购和美容美发,成为投诉量第一。“投诉绝大部分都是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秘书长邹捷如是说。据邹捷介绍,商家认为消费者签字认可之后就该履行合同条款,而消费者认为商家提供的是霸王条款。因此引起的相关消费纠纷,往往会向体育、市场监管、商务、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和经营场所为此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示范文本正式出台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对此,杭州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金晓强表示,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消费者来说,违约金问题、私教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商家来说,示范文本将减少其应付各种投诉的情况。“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把很多的问题考虑清楚了。”金晓强介绍道。

  政策为体育产业保驾护航

  记者从杭州市体育局了解到,该示范文本的推出,旨在向社会推广一份有公信力的健身服务的示范合同,主张健身机构和消费者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服务内容、权利义务、服务中止、终止及转让等条款进行明确,避免或减少因合同问题而引起的消费纠纷,起到引导健身机构规范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秩序的目的。

  “体育产业不断有利好政策出台,体育产业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会促进体育产业高速发展,而发展的同时,行业的规范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杭州市体育局产业发展处负责人杨分余告诉记者。

  据悉,《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20年1月1日在行业协会会员23家健身品牌183家门店率先使用,2020年3月15日后逐步在全市健身服务机构推广使用。

标签:健身;示范文本;体育产业;健身房;杭州市体育局;雷区;离职;健身爱好者;服务市场;合同 编辑:张钰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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