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BA公司公布了对北京队员常林的处罚:追加停赛5场,罚款20万元,起因是在“京城德比”中,常林对北控球员贺希宁使用了“扫堂腿”。夺权犯规自动停赛1场,加上追加的处罚,常林将会缺席接下来的6场比赛,处罚不可谓不重。而在此之前,新疆队的李根由于在比赛中肘击对手头部,也被禁赛三场。
对此,网友意见不一,有人觉得常林的动作主观行为明显,应该罚得更重,也有网友替常林喊冤:四川队的哈达迪和浙江队的张永鹏在拼抢中双双倒地,而哈达迪顺势用脚踹向张永鹏的头部,最终也只是被禁赛2场罚款5万元,这样的处罚有失公允。而北京队也表示将会上诉。
实话实说,在CBA,同样动作的处罚,外援难免会稍微占些“便宜”,毕竟外援的作用对球队来说比较重要,一下子禁赛四五场,球队的成绩很可能会直线下滑。虽说这么做没能一碗水端平,但是考虑到联赛的现状,这也是不得不接受的妥协。
但是话说回来,打铁还得自身硬,常林的“扫堂腿”其实并不比哈达迪的踹人好到哪里去。哈达迪的动作尚在冲突发生的瞬间,可以算作“激情踹人”,而常林则是在对抗发生之后,拿到球去发底线球的时候故意扫了一腿。从这个角度来说,常林的犯规性质确实更加恶劣,处罚更重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同样还有李根,也是在没有正面对抗的情况下,挥肘击向了对方头部,付出代价也是必然。
所以,笔者认为,CBA公司的处罚相较以往,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又狠又快。
这么做,一方面可以弥补裁判员临场的工作失误。裁判员的执法水平问题困扰了CBA多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面对这样的现状,对于比赛中漏判的恶意犯规,联赛公司必须赛后重罚表明态度,即使在裁判水平高很多的NBA,这样的做法也很常见。
另一方面,CBA公司下手虽然有点“黑”,但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保护运动员,让联赛的环境更加“和谐”。这个赛季,CBA相比以往有了很多进步,观赏性也大大提高,“坏动作”也有所收敛,所以,对于其中的“害群之马”,联赛公司也绝对不会手软,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联赛氛围和球迷,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表现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