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这项大任务中,推动体育场馆改革赫然在列,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功能改造、机制改革,深化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鼓励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协作经营等方式交由企业运营管理。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
记者从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了解到,当前,我省共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117家,其中部分已经交由企业运营管理,新建的体育场馆也都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
群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节省政府的人力投入、提升场馆运营效率、活跃整个体育市场。以往新建一座体育中心,要成立一个专门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而采用第三方运营后,就不需要成立单独的事业单位,从而减少人力编制投入。与此同时,运营管理大型体育场馆的企业,会主动深入地思考如何做到在确保盈亏平衡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的盈利,为此,企业会开拓运营思路,充分利用资源手段,无论是场地开放、体育培训、赛事举办等方面,都会以多渠道、多样化的方式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确保大型体育场馆盈亏平衡。这样一来,对于活跃整个体育市场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该负责人提到,当前温州乐清新体育中心、杭州江干区体育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在企业运营管理上已经提前迈出步伐。以乐清新体育中心为例,2018年6月,乐清市体育局和浙江省德依天文体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乐清市新体育中心正式委托运营管理。据悉,该体育中心占地356亩,主体建筑有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配套建筑有训练房、室外篮球场和网球场,2015年正式投入使用。为了解决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面临的设施利用率低,维修养护费用高,经营效果和效益不佳等压力,乐清坚持改革创新,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和主要途径,作出新体育中心委托运营试点决策。2018年4月,新体育中心一场两馆委托运营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顺利开标,浙江省德依天文体发展有限公司在五家竞标企业中脱颖而出,取得了为期5年的运营权。委托运营管理模式下,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吸引社会资本注入体育产业,借助经营和资源优势确保体育中心科学、高效、创新运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