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年,玉环市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驶入快车道,借助“PPP”模式,3年后竣工的玉环市新城体育中心将成为当地新地标。实际上,体育公共设施插上社会资本的翅膀,这在浙江并不新鲜。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其中明确提到,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去年,在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方面,浙江交出喜人答卷——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9平方米遥遥领先全国平均水平。这背后,“PPP”模式在我省各地解决体育场地设施短板上发挥了不小作用。玉环市新城体育中心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规划总用地面积360.2亩的“一场两馆”,不仅能满足全国单项体育赛事和市级综合性体育赛事举办,同时也将成为附近居民的健身好场所,总投资约8.6亿元采用“PPP模式”,为政府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
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大工程”,项目如何保质保量的进行建设也是大众关注的重点。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参与新城体育中心项目建设监督的玉环市体育中心主任沈凌翔,他表示:“为了避免与社会资本合作出现的‘半拉子’工程,我们要求建设运营方成立注册资金不少于1.72亿元,同时该项目融资方案也成为多家银行聚焦的新热点,保证了资金的充裕。”此外,体育部门还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对该项目信息进行全流程公开披露、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测,保证进度与质量的公开透明。
“PPP”模式究竟能否解决体育场地设施短缺的难题?企业是否真的能从中获益?答案是肯定的,这在我省已有实践——龙游县全民健身中心的分中心。该中心借鉴“PPP”的模式,不仅成为学校学生平日上体育课和体育培训的地方,也成为了附近居民日常锻炼的好去处。“借助地理优势,利用低收费以及一定时段的免费吸引更多体育爱好者、学生以及团队来使用场馆,然后依托相关体育培训将流量转化为盈利。”运营单位龙游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云标和记者分享了两年多的运营策略,他也为“PPP”模式点了赞。“我们运营时间是学校的空闲时间,去年的收益已经上涨到近30万元,运营期有15年,总体看来300多万元的投资不仅不会亏还能有所收获。”
很明显,对于政府,引入“PPP”模式无疑可以在资金投入上找到杠杆,节省财政的直接支出;而对于社会资本,用金钱换取场馆建设后的运营权,则可以取得回报。然而,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社会资本往往处于主要出资方的地位,在双方的具体协议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要求政府每年给予补助,在大型场馆运营难的情况下确保基本盈收。毕竟,大型场馆运营难是世界难题,由于双方博弈之间产生的不可控因素,从而导致项目“一拍两散”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对于体育领域里的“PPP”模式,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杨明表示:“‘PPP’模式的确是有着诸多的优点,该模式下的体育场馆行业有着与更多商业上的联合体共享的可能,同时也能促进政府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定位中转变过来。”
杨明也同时提出,从大型体育场馆的来说,巨大的资金是否会让企业发展出现难题,从而拖累项目建设,如何做好防控工作是一大重点;此外,动辄10-20年的运营期,让政府收回场馆运营权后的保养也成为一大问题。杨明建议,社会力量可以先从中小型体育场地设施入手,投资小,回报率快,从而培养出一个完善的体系。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引入更多元化的合作力量,以及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化发展。
>>>新闻链接: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